第6部令人震驚的影片:計劃生育中心
販售墮胎胎兒未徵得母親知情同意(一)
這是倡導反墮胎團體所揭發的第6部影片,前五部影片陸續揭露計劃生育中心販賣墮胎胎兒身體器官給研究單位。而這部影片清楚揭示該墮胎企業集團販售過程全無經過患者(婦女)的知情同意。
第6部影片中,霍麗.奧唐奈(Holly O’Donnell)是名有證照的抽血員,2012年年底,懵懵懂懂接下StemExpress公司“採購技師”的工作。該公司充當中間商,從計劃生育聯合會(PPFA)採買墮胎胎兒的器官,再賣給研究型大學和其他地方。
她描述親身所目睹的情形,在計劃生育墮胎診所裡,由她這種人體組織採購技師協同墮胎供應商每日採收胎兒的身體,將壓力置於病人身上,並且無視患者知情同意的權利。
身為一個高科技公司的採購專員,奧唐奈的工作就是確定懷孕婦女與StemExpress客戶所要求的貨品規格是相符合,並從她們的墮胎中採收所要的墮胎胎兒身體的部位。她說,基本上計劃生育中心是違反聯邦法律的,他們沒有得到過墮胎婦女對販售她們的墮胎兒的知情同意書。
奧唐奈說:「墮胎不是一種選擇,這是一個需求」,因為StemExpress的主管吩咐奧唐奈,在計劃生育診所內要接近孕婦,為得胎兒組織的“捐贈”。在計劃生育診所工作的StemExpress技術人員,有時收採集胎兒器官是無需從患者(墮胎婦女)那兒獲得知情同意書:「如果有妊娠較晚期的規格(胎兒較大的),而且技術人員需要它,有些時候他們只拿取他們想要的東西。而這些母親並不知情,也沒有法子知道。」
奧唐奈的同事告訴她:「你必須確保你能得到“她”」,但是奧唐奈說那次的那位墮胎婦女拒絕同意此事。
「我不打算告訴一個女孩,殺了她的寶寶只是為了弄到錢」,奧唐奈論及計劃生育中心,「這,就是這家公司所做的。生意直線上升。這就是這家公司所做的。」
聯邦法律規定,人體胎兒組織的採購與使用需要病患同意進行墮胎手術,並且術後組織捐贈的知情同意書(42U.S.C. 289g-1)。
據奧唐奈所言,計劃生育中心讓StemExpress公司的工作者可以獲得病人的病歷和時間表,以至於這個採收公司可以計劃病人哪個日子“提供”將是最好的時間點。(請待續)
(資料來源:LifeNews.com 2015/8//12;作者:Steven Ert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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