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生物學教授說:為什麼我們不需要
為了救人命的研究而墮掉胎兒(一)
幹細胞依取得的來源不同而分為二種,其一為「胚胎幹細胞(the embryo stem cell)」,顧名思義是從胚胎中採取的活細胞,這是最早進行與發展的研究,其方法必須犧牲胚胎才能取得幹細胞。其二為「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則是由成熟人體身上取得少量細胞再加以形成的,並不影響此生命體的存活狀態,是較後期發展的研究。但是成體幹細胞又分二種:一種是毫無爭議且其治療效果極佳的一般成體幹細胞。另一種是重新編程體細胞,其亦有道德爭議的餘地,原因是被重新編程之後,它可以成為一個非常類似於人類胚胎幹細胞的狀態,甚至有編程為“胚胎”的可能性。
還記得嗎?計劃生育中心高聲宣稱為了救人命的醫學研究,我們需要墮胎胎兒。但在《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的一篇文章中,猶他大學醫學院的神經生物學和解剖學副教授莫林(Maureen L. Condic)則認為計劃生育中心所主張的是錯誤的。莫林教授論及納塞利亞‧霍爾特(Nathalia Holt)刊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文章〈胎兒細胞研究的情形〉;該文解釋說胎兒研究是正當的,因能使用它來找到對抗癌症、阿爾茨海默氏症、心臟疾病、失明、糖尿病以及愛滋病病毒的幹細胞治療。
然而,莫林指出,霍爾特並沒有提到訊息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多數這些治療法所得的幹細胞是「從出生後相關的人體材料和/或成人組織中分離出的」;換句話說,研究人員一直從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和其他的成體組織得到很大的醫療成功,因此,胎兒組織的研究就變得沒有什麼必要了。(請待續)
(資料來源:LifeNews.com 2015/8/21;作者:Sarah Zagorski)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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