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期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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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在傳統教導上的智慧(四)

忠誠(Fidelity)


  對於家人而言,對相同的配偶忠誠是最好的選擇。結婚只有一次是一個正面的指標。只結婚一次的男女比那些結婚不只一次的有更大可能獲得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位。[16]

  第二次和第二次以上的婚姻,一般而言比第一次婚姻要較為不穩定,離婚的可能性增加。[17]當親生父親從家庭中缺席的(因為他一般都是在他的再婚家庭裡),則其青春期的女兒更有可能16歲以前就有性關係,而且有顯著較高的風險會成為未婚懷孕的小媽媽。[18]他們也更明顯可能企圖自殺。

  研究顯示,離婚和家庭破裂往往會孕育出第二代子女的家庭破裂[19] [20],甚至可能會導致婚姻不和諧的第三代,父母和第三代子女之間的緊張局勢加劇。[21]因此,社會的最佳利益,就是去鼓勵和保護婚姻。

  公共政策應該採取幫助的措施,而不是阻礙已婚的夫婦,並且應該注意不要以鼓勵離婚或婚姻破裂。關於同居的危害應該要提早教育年輕人,應該鼓勵他們結婚,而不是僅僅同居。

  夫婦應該要努力經營和強化自己的婚姻,也應該支持和幫助身旁的朋友們對婚姻要有信心。一項研究發現,在那些曾經說過自己的婚姻「很不快樂」但無論如何還是留在這個婚姻的夫妻中,約有78%的在五年之後改變了心意,並說他們現在認為自己的「婚姻幸福」。[22]在婚姻中正經歷困難的夫妻,應該要鼓勵他們事情會解決的。較低的離婚率對預防以上所討論的許多不良後果會是大有幫助的。

  真正的同情心應該是持續幫助夫婦活出他們的婚姻,也鼓勵他們的婚姻體貼那些無配偶支持的單身者,離婚者,喪偶者的需要。

  婚姻是一個極大的利益,社會卻放棄它讓它自己承擔危險。(完)

註釋:

  1. Jamie M. Lewis and Rose M. Kreider,〈美國的再婚情形〉,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 Reports, no. ACS-30, March 10, 2015 (U.S. Census Bureau, 2015).
  2. Marilyn Coleman, Lawrence Ganong, and Mark Fine,〈重新調查再婚情形:另一個進步的十年〉,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62, no. 4 (2000): 1288-1307.
  3. Bruce J. Ellis, John E. Bates, Kenneth A. Dodge, David M. Fergusson, L. John Horwood, Gregory S. Pettit, and Lianne Woodward,〈父親缺席就是置女兒於早期性行為和少女懷孕的特殊危機中?〉,Child Development 74, no. 3 (2003): 801–821.
  4. Verna M. Keith and Barbara Finlay,〈父母離婚對子女的學習成就、子女婚姻離婚的時間點及可能性的影響〉,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50, no. 3 (1988): 797-809.
  5. Paul R. Amato,〈解釋離婚的代際傳遞效應〉,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58, no. 3 (1996): 628-640.
  6. Paul R. Amato and Jacob Cheadle,〈離婚長期的影響範圍:離婚和橫跨三代的子女幸福感〉,Sociology Department, Faculty Publications, accessed September 19, 2015,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7, no. 1 (2005)
  7. Linda J. Waite, Don Browning, William J. Doherty, Maggie Gallagher, Ye Luo, and Scott M. Stanley,〈離婚讓人快樂嗎?不幸福婚姻的研究之調查結果〉,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 (New York: 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 2002)

(資料來源: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15/10/14;作者:Jonathan Abbamo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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