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期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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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生命權的四個非宗教性的理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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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是,反墮胎運動一定是一種宗教性運動。事實上,儘管反墮胎運動的成員中有些是有宗教信仰的,但還是有相當多的無信仰者,為了一些原因而參與的。

  這裡有四個非宗教性的支持生命權的理由:

1.科學

  要辯論“人的位格性(personhood)”是一種在靈性上道德的或哲學的論證。然而“人的位格性”是一個抽象的說法,但「生命」不是。從許多來源顯示,科學無可爭議地指出生命始於受孕。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一個孩子的快速的發育。甚至是在妊娠前12週之內所發生的實質性成長。從梅奧診所所貼的妊娠期胎兒早期發育的重要階段,包括:

  • 受精和植入(過程始於婦女上次月經算起約2週的時間):一個新的單細胞實體形成,胎盤開始形成
  • 第三週(過程始於上次月經算起約5週的時間):腦,脊髓和其它器官開始形成。
  • 第四週:(過程始於上次月經算起約6週的時間):面部特徵開始出現,寶寶的心臟明顯跳動,可使血液進行循環。
  • 第九週(過程始於上次月經算起約11週的時間):生殖器官發育。
  生命的起始是不爭的事實,並且從其成形的原則中,是可以有效且正確測量出來的。

2.為促進婦女健康,支持生命權法律

  支持墮胎的陣營聲稱反墮胎者無視女性的健康。他們還補充說,如果墮胎是非法的,無論如何還是一定會要墮胎的,這樣唯一的不同就是將婦女置於危險中,惡劣的條件下進行非法墮胎。

  首先,你不能兩者兼得。若害怕的是,墮胎非法化將會使手術更加危險,那麼又為什麼反對法律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墮胎診所,為能保護女性的健康呢?其次,如同《生命行動新聞(LiveActionNews)》先前已報導的,有大量的證據證明支持生命權的法律才是真正能保護女性的健康。《英國醫學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發表的研究顯示,墨西哥的各州採取“較不寬容的”墮胎法律,其孕產婦因墮胎併發症而死亡的發生率反而是較低的。史丹佛大學的研究顯示,在美國境內有相同類型法律的州別,其墮胎併發症發生的機率也較低。

  反墮胎的法律對婦女健康是幫助,而不是傷害。(請待續)

(資料來源:LiveActionNews 2015/10/20;作者:Olivier Lind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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