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期2016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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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生命權的四個非宗教性的理由(一)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是,反墮胎運動一定是一種宗教性運動。事實上,儘管反墮胎運動的成員中有些是有宗教信仰的,但還是有相當多的無信仰者,為了一些原因而參與的。 這裡有四個非宗教性的支持生命權的理由: 1.科學 要辯論“人的位格性(personhood)”是一種在靈性上道德的或哲學的論證。然而“人的位格性”是一個抽象的說法,但「生命」不是。從許多來源顯示,科學無可爭議地指出生命始於受孕。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一個孩子的快速的發育。甚至是在妊娠前12週之內所發生的實質性成長。從梅奧診所所貼的妊娠期胎兒早期發育的重要階段,包括:
2.為促進婦女健康,支持生命權法律 支持墮胎的陣營聲稱反墮胎者無視女性的健康。他們還補充說,如果墮胎是非法的,無論如何還是一定會要墮胎的,這樣唯一的不同就是將婦女置於危險中,惡劣的條件下進行非法墮胎。 首先,你不能兩者兼得。若害怕的是,墮胎非法化將會使手術更加危險,那麼又為什麼反對法律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墮胎診所,為能保護女性的健康呢?其次,如同《生命行動新聞(LiveActionNews)》先前已報導的,有大量的證據證明支持生命權的法律才是真正能保護女性的健康。《英國醫學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發表的研究顯示,墨西哥的各州採取“較不寬容的”墮胎法律,其孕產婦因墮胎併發症而死亡的發生率反而是較低的。史丹佛大學的研究顯示,在美國境內有相同類型法律的州別,其墮胎併發症發生的機率也較低。 反墮胎的法律對婦女健康是幫助,而不是傷害。(請待續) (資料來源:LiveActionNews 2015/10/20;作者:Olivier Lindor) <回上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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