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期2015年0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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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墮胎中的印度民主(上)在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裡,人口控制壓過民主進程… 以往,在美國歷史上較黑暗的時期,基於人頭稅,財物要求,種族和性別身分所訂立的投票禁令,是一種勉強的立法,變相的歧視。如今,在這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印度---其地方法律有著嚴格的限制,即是凡擁有兩個或更少孩子的人民才能參與政治。 目前印度已有七個州【註一】,禁止家中有兩個以上孩子的人擔任地方政界的職位。這項法律仍允許在其法律頒定之前那些家中已有超過二個孩子、並且已經擔任官職者得以留任;然而,倘若之後再增加任何額外的孩子的話,則立即取消資格。 每個州的法律稍有不同。有些州只將活著的孩子計入限制; 有些州則是模稜兩可。一些州則計數雙胞胎為單一的出生數;其他州對於雙胞胎的合法算法卻委託給地區計數人員自由裁量。不過,州際之間有一件事情不改變,即是以家庭的大小為基礎來限制使用民主的權利:每個政體有系統地強制實施二胎的限制,違反了民主國家公民的生育權利和政治權利。 印度嚴厲執行這些法律的有七個州,它們是超過4億3000萬人口的家---超過印度總人口數的三分之一。這比美國和菲律賓合併總計的人口數還要大。最近的研究估計,任何一次特定選舉,在這些州的育齡人口中的1~3%會參與地方公職競選。 印度強制規定地方席位有一定的比例要保留給婦女和較低的種姓者。諷刺的是,這個授予選舉權的嘗試使得這些弱勢階級遭受到生育控制的濫用。就像印度其他濫用的法律一樣,二個孩子的限制反而比例過高地傷害婦女和低種姓者,他們無法通過印度混亂的腐敗,來確保自身的保護。二胎的限制不僅不能幫助印度成為對所有人更為開放的民主政治的踏腳石;更甚者,已經扭曲政治參與,變成歧視性的虐待途徑: ◇ 當有權力的高種姓者為能拖延或規避起訴時,他們往往使用其影響力,操弄二胎制的訴訟官司來恐嚇低種姓人們。 一名來自低種姓的婦女描述收到黑函,被高種姓村務委員會的成員勒索要付額外的小麥量,否則將被指控她違反了二胎規則。她最後拒絕了,並說:「我每次花300盧比去聽證會。而且,我在農場的工作也會受到影響。如果我不去聽證會,我將被取消委員資格…我想我是應該辭職。」 ◇女公職人員必須經常在墮胎和被排除於政治參與之外,二者之間進行選擇: 「瑪哈希瓦里有三個孩子,但都在二胎法令通過前出生。她在大選前懷孕,接受墮胎,終止了5個月的妊娠;因為她想在2001年的大選中,競爭五人長老會的委員一職,這是為落後的種姓階級婦女所預留的職位。她落選;而且後來,她兩歲的兒子意外喝下煤油時也去世了。」 (請待續) (資料來源: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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