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期2015年01月05日 |
||
不只是中國和印度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擴展至世界各地致力於揭露並打擊有關性別屠殺和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大部分都聚焦在諸如中國和印度等國家。但是現今專家們的報告已提出,這類問題正蔓延至歐洲與美國。 根據埃琳娜‧拉利在〈新歐洲網站〉最近所刊登的文章中指出: 由阿爾巴尼亞和馬其頓女嬰不斷減少的現象,可見這類國家對歐盟法律[反對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 的忽略。然而,婦權運動者發現在歐盟成員國中,也同樣有著性別選擇的一個趨勢。例如,丹麥媒體報導,紛紛標示著,“墮胎旅遊”到瑞典,因為在那裡直到18週終止妊娠都是合法的。此外,挪威和英國的研究皆暗示,從亞洲文化而來的移民中性別失衡的現象,尤其是家中第二和第三位孩子。 歐洲委員會於2011年11月的決議中,對於產前性別選擇的增加趨勢表示關切。但歐盟對此事沒有法律發言權,因為墮胎法是由各個國家獨自決定和通過採用的。其結果是,歐盟不能施壓以要求其會員國改進。 人口控制專家史蒂夫‧莫舍,也是人口研究所所長,在其《國家審查》的一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些有關美國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方面令人震驚的消息: 〔蘇妮塔.普里博士〕在海灣地區研究的操作,是為想要找出為什麼在美國有如此之多的印度移民婦女熱切地要了解她們未生嬰孩的性別?以及為什麼他們之中有如此多的人當知道懷的是女胎時,會選擇墮胎呢? ( 圖片來源 : 女童之聲 ) 數年來,經過超過65個的訪談過程,其研究發現深深地震撼著她。懷女胎的婦女中,足足有89%選擇墮胎,幾乎半數者之前已經墮過女胎。去年四月,普里的報告已發表在社會科學和醫學領域,其內容是令人感到冷酷無情的事實。 婦女們告訴普里,在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上,她們感到有罪,以及她們為無法“拯救”自己的女兒所擁有的種種感受。即使之後懷了男胎的婦女,如今也無法釋懷早期在生育賭盤的致命遊戲中,曾經墮過胎的事。他們也明確表示,當來到生育“選擇”的時候,她們並不是自由的行動者。很多時候,當得知她們懷有女胎時,她們便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些婦人的經驗是被憤怒的先生和公婆打耳光、推撞,甚至踢肚子,為了努力讓她們流產。另一些人則被拒絕給予食物、飲水和休息,就是為了脅迫她們去墮掉不想要的女胎。 莫舍的研究也顯示,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廣泛在某些亞裔美國人的社會裡慣常地進行著。」 另外,德州大學的杰森‧艾布瑞瓦亞分析了美國出生資料,發現在1980年之後,中國的與亞洲印度的母親們所產下男孩之比例異常的高(最明顯的是第三和第四子女)。而且,在美國加州,他使用與母系相連的數據中亦發現,亞裔的印度母親倘若早先只生育了女孩,將更明顯可能之後是即終止懷孕,又生下一個兒子。 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家道格拉斯‧阿蒙德和莉娜‧艾德倫德也有明確的證據發現,選擇胎兒性別的墮胎,他們稱之為“偏重兒子性別的比例”,也就是,男孩與女孩的比值高過在自然中發生的情形。縱觀在美國出生的孩子中,中國、韓國和印度的父母第一胎子女的出生人口是顯示正常的性別比。但是,如果第一個孩子是女孩,接下來的性別比就會躍升至117;如果前兩個孩子是女孩,那麼性別比躍升至151。更確切地說,每當有151個男孩時,只有100個倖存的女孩。其餘的已被消滅。 這不只是厭女症;這是致人於死地的厭女症。 正如莫舍所解釋的,所以在美國國會中已提出法律,即禁止性別上和種族上選擇性的墮胎。愛略特研究所也已經發展出一套模範法規,那就是在任何情況下,認定墮胎診所應該要對於未能掩護脅迫的和不想要的墮胎負起責任,以及對於那些墮胎後心理問題置於危險中的婦女亦負有責任。如今,在內布拉斯加州和南達科他州,已經根據此法規通過立法了。 (資料來源: Elliot Institute:AfterAbortion.org) <回上一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