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期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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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細胞科學家聲稱
胎兒研究者有可能在胎兒活著的時候切下心臟

  計劃生育聯合會(PPFA)被指控非法引導實施「部分生產(partial-birth)」來墮胎,為收穫未生胎兒的器官。但是根據一位著名的幹細胞的科學家指出,為了獲得器官,施行墮胎者也會做出殺害已出生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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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雷莎‧達舍博士(Dr. Theresa Deisher)告訴布雷特巴特(Breitbart):「生物醫學公司為了得到心臟肌肉,更喜歡妊娠期超過20週的胎兒。…這是從閱讀他們的出版物得知的,所以我一直懷疑,在一些案件中的嬰兒直到他們的心被切下來時還活著。」

  她說:「如果你讀科學出版物,從中會發現,為了某類適應症的研究,特別是心腦血管或神經細胞方面的研究,他們使用胎兒材料;他們會討論將組織在五分鐘之內放入消化緩衝溶液中,為得到最佳產量的必要性。」

  達舍擁有史丹佛大學分子和細胞生理學博士的頭銜,是「正確選擇醫藥研究所」的創始人和AVM生物科技執行長。他說,在胎兒剛死亡的五分鐘之內就要取得其器官的過程是困難的。

  「所以,在死亡五分鐘之內,你就必須將心臟取出,而所有血液沖出,要清洗乾淨所有其他在那裡的額外組織,並且將心臟放入酵素液體內,使之消化結締組織並釋出肌細胞。」

  達舍博士說:「有時候,他們使用一個儀器,可以掛鉤起心臟,他們透過該儀器的沖洗液體,保持心臟的存活和跳動,…在該過程中,它必須是能使用的,你不能有一個死了的心臟這回事。」

  她說反對獲取胎兒器官的人不一定就得是支持生命權團體的人。「不管誰支持婦女有權墮掉她的孩子,或者誰不支持,但就這件事是一個文明社會所不能允許、不能縱容或不能支持的事。」

  「我不認為任何一個美國人可以全然地想像在這些診所中所發生的事情。…所以,在視覺上,或許他們需要看到它。我個人認為,人們親眼看見什麼樣的事情是真正地做了或發生了是重要的。這件事絕對是野蠻的。」

  達舍補充道:「我們的法律甚至不容許為了捐贈一事,找被判死刑的囚犯接洽,因為它是不道德的。…所以,我們的社會知道這是錯誤的,而且我們有反對這種做法的法律。當人們喜歡說不論如何這嬰兒反正會死---依計劃他將要被墮掉---這不有點像是有計劃的處決;可是我們這個社會還是認定為了充分利用一個人的遺體,這樣做絕對是不道德的。」

(資料來源:LifeSiteNews.com 2015/8/19;作者:Dustin Sig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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