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強姦犯的孩子,
我是一個很高興當初沒有被墮掉而仍活著的人
我的母親被強姦,很多人都說我是強姦犯的孩子。有些被強姦的媽媽會馬上說自己的孩子是他們的,不是強姦犯的。但就我的例子,我從來不是強姦犯的孩子,但也不是我媽媽的。
母親們:不管妳是愛孩子,還是恨他們---他們都永遠是你的。在內心深處,孩子你是知道的,當麻煩來臨,你的媽媽會在你身旁。她可能常常會給很多無用的意見,但至少她在那兒給予。但對於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如同我親生母親,要求精神分裂的她有正確的母愛反應幾乎是不可能的。
當我出生的時候,密歇根州那時仍有州立精神病院,母親多次送至那裡。她生下我之後,在精神病院待了一陣子,那時我由當地一對夫婦照顧。當她出院時,他們努力教她如何照顧我。在她的照顧下,我會一整天沒有被餵食或換尿片;由於哭聲不斷,使得母親的丈夫常常打電話求助。
這對當地的夫婦,厄休拉和札拉‧亨特,每當接到此類求助電話,就會立即前來幫忙。當我五歲的時候,他們合法收養了我。在此之前,我有如孤兒,我的親生父親拋棄我。當年他以惡劣的行徑在精神上和身體上傷害手無寸鐵的女人的那一刻起,我受孕成胎,同時被他拋棄。當親生母親狀況好的時候,可能她會要我,但她卻沒有能力照顧我。她沒有犯錯,但是精神疾病奪走她與我之間的關係。
當人們聽到我是被收養的,他們會問的第一件事就是:「你知道你“真的”父母是誰嗎?」我總是這樣回答:「知道,他們的名字是厄休拉和札拉‧亨特。」雖然,我知道他們真正想問的是什麼。在15年前,我探望我親生母親和她的丈夫,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去了。我的母親彷彿很安靜,有時對我的來訪表現冷漠,但會回答我問的基本問題。
在這次探望之後,怪異的行為浮現出來---所以那時她的法定監護人告知我不要再去拜訪她了。我繼續探望她的丈夫,同時送些我家人的照片。他解釋說,如果她在他之前收到信件的話,她將會把照片撕得粉碎,喃喃自語說她沒有女兒或孫子。
後來她的丈夫去世,她在葬禮上承認了我。後來,我做了更多的努力寫信,並且偶爾會問我是否能順便拜訪,但她並沒有回應我的請求。然而,在我最近不斷的努力後,就在幾週前,我收到她的書面答覆:「我不在乎你做什麼。自己決定吧。你的母親上。」
接下來該怎麼辦?看看她,並希望那會是美好的一天?或者如以前一樣,總不知她今天狀況是糟的嗎?因著那個晚上所經歷的,我決定去看她。我必須承認,看到她如何生活,以及她的行為,一切都是很困難的。這次訪問是短暫的而且我的家人都呆在車上等候。
我希望再次探望,但我知道,從未有過一個正常的情況。所以,這一切意味著什麼呢?這是否表示當初我應該是被墮掉?要是受創懷了我,而我的出生總會引起她的痛苦,又該怎樣呢?墮掉我就可以使得痛苦消失嗎?我曾經聽到許多女人告訴我,他們是多麼後悔自己被強姦後又墮胎---這樣反而使他們病情加重,而不是更好。孫子呢?她不想看到嗎?只因為他們的母親是因強姦受孕,他們就不是真實的?當然不是!他們的生命和我的一樣真實。是的,記憶會持續一輩子,但懷孕只維持九個月。墮胎結束的不會是記憶,而是我的生命。我的故事可能沒有如同做墮胎夢者的童話般結局。然而活下來的事實讓我更加感恩:我被收養!我沒被墮掉!我也沒被送走,我得享一個家庭!
註:瑪麗‧拉氏是海灣谷基督教堂有執照的牧師。她是一個生命優先的演講者,和《解救1名》的董事會成員,也是創建大湖夢想中心的總裁。她的故事,已在《詹姆士‧多布森博士談家庭》播出。
(資料來源:LifeNews.com;作者Mary Rath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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