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期201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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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勇敢母親的動人故事

蘇丹母親為堅持基督信仰勇於面對死亡威脅

  這是2014年在蘇丹的實際案例。5月15日,一位已懷有身孕的27歲的母親──瑪莉安(Meriam Ibrahim),在蘇丹喀土木(Khartoum)法院上,被宣判「背叛伊斯蘭律法嫁給基督徒為妻」的罪名,並處以死刑,引起社會與國際震驚。

  故事的緣由是這樣開始的:瑪莉安在2011年嫁給擁有蘇丹和美國雙國籍的基督徒,丹尼爾。後來她也皈依基督,並生下一個男孩。去年丹尼爾打算把妻兒接到美國定居,不料蘇丹當局突然逮捕已經懷有第二胎的瑪莉安,理由是此女子必須和其父親一樣都信仰穆斯林。根據蘇丹的伊斯蘭法【註一】:瑪莉安的父親是穆斯林、她也必須是穆斯林,且不得改信其他宗教。法院要求瑪莉安改信伊斯蘭,她不願意;於是毫不顧念她已經懷孕8個多月,先判處她100下鞭刑,又因她還是堅持基督信仰而續判處死刑。在審判這段時間,瑪莉安一直攜帶20月大的長子在恩圖曼(Omdurman)監獄服刑,並於5月28日在監獄中產下一女。

  穆斯林領袖不斷向她施壓,要她回歸伊斯蘭。丹尼爾描述瑪莉安:「她說我本來就不是穆斯林,要如何回歸伊斯蘭?」在審判過程中,瑪莉安強調自己是基督徒,不是穆斯林,絕不承認有任何背叛行為。她辯駁說,父親是穆斯林,但是在她5歲時,就拋棄家庭。母親是衣索比亞東方正教教徒(Ethiopian Orthodox Christian),將她一手帶大,因此自己是在基督宗教家庭長大,本身就是基督徒。不過,法院不願採信她的證詞,堅持判處死刑。

  法院判處無效婚姻,使得丹尼爾更為焦慮:「非法婚姻的孩子不被法律承認,這代表我兒子和剛出生的女兒都不是我的孩子。」這意即丹尼爾不但會失去妻子,連孩子可能都不保,他曾經向美國駐蘇丹使館求助,卻因瑪莉安不是美國公民而遭到拒絕。本案委任律師穆罕默德(Elshareef Ali Mohammed)指出,蘇丹已簽署的非洲憲章明文規定,背叛宗教不是犯罪行為,蘇丹不可以起訴他的當事人。6月初律師團再度上訴非洲人權委員會【註二】,期盼非洲人權委員會(African Commissionon Human Rights)能向蘇丹總統施壓。

  這起事件經媒體披露,引發國譁然,歐盟、美國、英國紛紛出面,讓蘇丹政府承受前所未見的龐大國際壓力,最後上訴法院6月23日同意放人。24日就在她跟家人準備登機赴美時,蘇丹國家安全局又將他們逮捕,指控他們偽造旅行證件。但南蘇丹政府駐喀土木大使館說,這些緊急旅行證明文件是由南蘇丹發出,是真實的;瑪莉安的丈夫是來自南蘇丹的基督徒,並擁有美國國籍。蘇丹政府外交部還因此事傳召了美國和南蘇丹使館代辦,並嚴重批評南蘇丹為她發出旅行證件,並譴責美國使用「非法旅行證件」試圖幫助該名婦女離開蘇丹。然而這項判決引發了國際社會譴責,在國際人權團體跟西方國家施壓下,蘇丹政府最終妥協,同意讓瑪莉安和家人前往義大利。

  瑪莉安24日在行經義大利時,和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會面。教宗向她致意,讚賞她為信仰展現出的勇敢無畏以及不屈不撓的韌性。瑪莉安和丹尼爾向教宗和許多不斷為他們祈禱的其他信仰者,表達感謝之意。梵蒂岡指出,瑪莉安是全世界各地因信仰而遭受迫害者之一,這次的會面有著極大的意義,代表著教會與他們是一個親密無間和團結一致的記號,特別是那些受到迫害的基督教徒。他們將在義大利逗留幾天,最後前往美國定居。
(參考LifeNews、中央廣播電台、NOWnews 、民視 新聞)

meriam21
(轉載於LifeNews.com

註釋:

  1. 蘇丹是伊斯蘭國家,自1983年起強迫凡穆斯林女子必須遵循伊斯蘭教法規定,不得嫁給非穆斯林男性為妻,否則視為通姦,必須處死。
  2. 由蘇丹到巴基斯坦,人們浮濫使用伊斯蘭教法,侵害婦女人權的情形處處可見。非洲人權委員會的設立特別致力於促進和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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