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期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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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對夫婦願意收養唐寶寶

  【www.lifesitenews.com 作者/JOHN JALSEVAC 2013/07/11】美國維吉尼亞州一對夫婦得知他們懷的孩子是唐寶寶,考慮拿掉孩子。當地一位名為多瑪斯的神父(Fr. Thomas Vander Woude)得知後,懇請他們留下孩子,並承諾幫孩子找到收養夫婦。這對夫婦接受這項提議後,多瑪斯神父立即向他的堂區網絡發出緊急收養請求。這項請求迅速在媒體上播放,幾小時後,數百對夫婦向多瑪斯神父的堂區聯絡網表達了收養意願。

  為大多數人而言,這則故事令人欣慰,許多人願意付出和奉獻,收養一個沒有人要的孩子回家。然而,贊成墮胎的選擇優先(pro-choice)人士則表示,雖然許多人願意領養唐寶寶是好事,但懷孕母親依然得「被迫懷孕直至生產」。同時指出生命優生(pro-life)人士只關心胎兒,許多唐氏症孩子生活悲慘,與其投入資源給日後無法自理的胎兒,為何不幫助活著的唐氏症孩子?他們表示,反對墮胎者重視的是胎兒,勝過於已生下來的嬰兒。

  針對贊成墮胎者的幾點質疑,可用以下四點加以反駁與說明。

  1. 表達收養意願夫婦要領養的是「孩子」,而不是領養「胎兒」。然而一個胎兒所需要的照顧與已出生的嬰兒一樣多,他們才能活著誕生在世上。而且收養家庭需要投入幾十年照顧唐寶寶,這表示他們關心的不只是胎兒,而且也是活著生下來的嬰兒,願意陪伴唐寶寶長大。
  2. 贊成墮胎者稱24週以上的胎兒才「有生命」。這個故事中的唐寶寶在23週時出生,甚至曾有22週出生的嬰兒還是活著的,這點反駁了24週的說法。
  3. 上訴這位母親並非「被迫懷孕直至生產」。多瑪斯神父曾事先徵詢他們的意見,得到同意後,再進行領養請求。事實上,不少懷孕婦女是「被迫墮胎」。
  4. 許多唐寶寶沒有機會活著生下來被收養,而是在墮胎文化的催促下被拿掉,他們的人數佔了90%以上。這種死亡文化的心態是:若胎兒不夠完美,拿掉他/她的生命,再等一個新的。

  由這個緊急呼求的故事可得知,短短數小時即有數百對夫婦表示領養意願,若非緊急事件,這些夫婦也有可能收養其他的孩子。而且若有更多管道透露亟需領養的孩子的訊息,應該更有機會為這些孩子找到有父母親的收養家庭,同時也可減低危機懷孕婦女想要拿掉孩子的意願,不必做出墮胎的選擇。這是一個為胎兒、為懷孕婦女、為領養家庭都是善的結果,也可稱為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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