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期2013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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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墮胎是質疑人內在固有的尊嚴

  【www.genethique.org 2012年07月05日】根據荷蘭Groningen備忘錄(le protocole de Groningen),若出生的嬰兒是殘障,狀況很不樂觀,醫生可在雙親同意下,為殘障嬰兒施行安樂死。為此,法蘭西學院院士Chantal Delsol大力抨擊此種行徑,將之形容為「合法謀殺新生兒」。她表示,目前為止,這種滅絕新生兒的要求是澳洲哲學家Peter Singer思想的具體實現。為Peter Singer而言,某些人是「非人」(impersonnes)或「不是人」(non-personnes),保留一頭健康的大象好過殺死一個不健康的新生兒。

  Chantal Delsol質疑,殺死一個胚胎或殺死一個新生兒難道不一樣?為Peter Singer而言,墮胎已合法,難道殺死新生兒就不能合法?這種思想的持續發展,是表示西方人愈來愈不相信人類有生存的尊嚴。今日,尊嚴的概念已被使用在安樂死上──注射一隻毒針後,「尊嚴地死去」。明白地說,產後墮胎(L’avortement postnatal)猶如希特勒屠殺殘障者。當尊嚴的內在固有意義不再被重視,人們也不會再問殺嬰為何不正義。

  Chantal Delsol指出,無論面對Peter Singer的思想或荷蘭的殺嬰合法性,我們不得不問,人對「什麼是人」依舊無知。實際上,人有人存在的價值,是客觀價值,非主觀價值。此價值並非順著個人喜好,而是與生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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