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期2012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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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選擇生命

  這是一位婦女的見證,敘述自己如何在周圍的人都強迫她墮胎時,靠著一通協助電話,扭轉自己也扭轉孩子命運。

  【www.ivg.net 2011年12月29日】我今年33歲,懷孕八個月,獨自撫養一個3歲大的男孩。我曾經遭遇痛苦的抉擇過程──選擇生命或是選擇墮胎。

  那是在去年夏天,我知道自己懷孕二個月時。確定自己懷孕了,我很興奮。我的男友原本也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但不知為什麼突然間,他轉變心意,不要這個孩子,堅持要我拿掉。對他的反應,我很震驚。無法想像自己有一天會墮胎,更無法想像是我最愛的男人要我這麼做。

  我當時才剛放棄所有一切,帶著兒子,搬到他的公寓。他告訴我,若我拿掉孩子,他會照顧我,開始新生活;假如我不這麼做,就等著帶著我的兒子,離開這個地方,沒有錢,沒有住處……。他給我很大的壓力,逼我墮胎。我告訴父母親我的遭遇,但他們也強迫我拿掉孩子。

  這是場惡夢。這個孩子是我渴望的,我不想拿掉他。他的心在跳,已經成形,他在我體內,和我一齊生活。但男友的恐嚇夜以繼日,不曾間斷。在他的強力壓力下,有一天,我試著打電話給「墮胎後創傷服務網站Site IVG.net」。一位名叫Marie的女性接了我的電話。她聆聽我,激勵我,鼓勵我,要我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堅持下去。她陪伴我,讓我自己做一個我應該做的決定──不,我不要墮胎,我不想墮胎。我了解做這個決定後,得面對遭糕的現實情況,但我不能墮胎。

  我離開男友住處,四處找房子、申請社會救助金【註1】、搬家、懷孕初期的不適,再再打擊著我。我的兒子一直跟著我,經歷每一次的痛苦,但也是他給我勇氣,讓我站起來,繼續前進。如今,我們靠著這筆救助金生活,也經人協助,找到住處。生活非常簡單,但什麼也不缺。現在的我身邊常有朋友陪伴,他們給我支持的力量。一位助產士定期來住處關心我;一位家庭調解員也來我家了解情況,並協助我填寫許多複雜文件。

  懷孕過程並不好受,尤其是獨自一人,又帶著一個三歲男孩,每天要爬三層樓,沒電梯……。但重要的是我感覺很平安,很慶幸自己當初決定留下肚子裡的孩子。既然有可能因一個決定而後悔一輩子,我認為更不應該為了這種決定而後悔一生。

  我認為墮胎是個人的選擇,但這個選擇應該由女人,由她自己的靈魂和良心來決定,而非屈服在第三者的壓力下,即使這個第三者是我們最愛的人。雖然我現在沒工作、沒錢、懷孕,有個三歲男孩,但我內心沒負擔。肚子裡是個男孩,預產期是今年二月。他的哥哥已經很期待他的來臨。我很感謝Marie當初在我面對「要」、「不要」墮胎的抉擇時,能夠聆聽我、幫助我、支持我。我也鼓勵目前面臨抉擇的人,勇敢選擇「要生命」,「不要墮胎」。

註釋:

  1. 指「積極互助收入」(RSA)。法國於2009年11月通過的此項措施,讓領取最起碼社會救助金的人,在重新工作時,可兼領工資及部分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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