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期  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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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許多不孕夫妻選擇以人工生殖方式生育下一代。為了提高生育機率,院方往往「製造」多枚胚胎,其中幾枚植入母體後,將「剩下的」存入冷凍庫中,以備下次使用。然而這種方式除了引發倫理問題外,這些「庫存」的冷凍胚胎也因部分父母搬家、分開等因素而與父母失聯,造成「胚胎孤兒」的現象。「胚胎孤兒怎麼辦」報導法國幾個精卵保存研究中心目前碰到的問題。

  針對是否支持墮胎合法化,「美國最新調查顯示:『支持墮胎應合法者』比例下降」,無論是整體、男性、女性,或是各個年齡層比例均呈現下降趨勢;同時今年對於墮胎是否應該合法的差距也是自1995年以來最小的一次。文中有詳盡的圖表與說明。

  前美國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莎拉培琳於去年參選時,其女兒未婚懷孕的消息也人盡皆知。如今小孫子出世已經四個多月了,「莎拉培琳一家人倡導青少年守貞」,以女兒自己的經驗告訴青少年,最好不要有婚前性行為,而且貞潔對青少年還是最好的選擇,是100%預防懷孕的好方法。

  由於世界衛生組織曾於1977年定義:22週以上、五百克以上的胎兒才有能力存活,故此以前死亡者,均視為醫療廢棄物,丟入醫院焚化爐焚燒。法國政府於去年八月修改了這項定義,認定生產前便死亡的胎兒皆允許具法律身分,且可為其安排葬禮。「法國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具法律身分」報導這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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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大家
                   平安喜樂!

                                生命倫理研究中心敬上


本期目錄

 ◎ 胚胎孤兒怎麼辦?
 ◎美國最新調查顯示:「支持墮胎應合法者」比例下降
 ◎莎拉培琳一家人倡導青少年守貞
 ◎法國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具法律身分
 ◎走出青春情殤:失胎後創痛癒合溫馨陪伴營(為學生)
 ◎ 免費索取                                  每期電子報


胚胎孤兒怎麼辦?

  【lefigaro.fr法國2009/05/12】法國國家諮詢院(Conseil d’Etat)提出支持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但冷凍庫中剩餘胚胎的問題卻仍然棘手。經由人工生殖技術(Assistance médicale à la procreation, AMP)而於體外受精的胚胎,「佔據」了愈來愈多精卵保存研究中心(Cecos)【註1】的空間。在這裡,胚胎的合法冷凍期是五年。根據2006年最新統計指出,法國目前還保存著176,523個冷凍胚胎,來自於49,618對夫妻,比去年提高了25%。每對夫妻的十個胚胎中,至少有一個是冷凍保存,以防失敗時可拿出使用,植入母體內。庫存胚胎同時也造成管理和倫理上的問題。尤其是五年冷凍期限到時,愈來愈多的父母放棄胚胎,2006年時共計不少於83,407個。

  在這些「被放棄」的胚胎中,有37,435個胚胎(佔全部冷凍的21.2%)均出自父母的決定,也寫在約定上。每年,父母會收到一封「詢問函」,信中希望他們決定是否要繼續冷凍胚胎,或有幾項選擇:捐贈做科學實驗、捐給他人,或是銷毀。根據2006年研究顯示,9,319個胚胎被捐作科學實驗,10,239捐給不孕夫妻,17,877被銷毀。而剩下的45,972個被放棄的胚胎(佔26%)則依舊留在Cecos研究中心,令研究中心十分頭疼。

科學的過失

  有13,263位父母不曾回覆每年的「詢問函」。巴黎Cochin醫院Cecos研究中心負責人Jean-Marie Kunstmann醫生表示,這些父母「自人間消失,沒有留下住址。愈來愈多的父母遲遲不敢作決定。因為太困難了。這些冷凍胚胎都是他們孩子的濳在的兄弟姊妹,這種決定的責任太沉重,所以乾脆交給研究中心處理。」另一位「精卵保存研究中心」負責人Aline Papaxanthos醫生也指出,在她們的研究中心裡,829個冷凍胚胎中,有217個無人聞問,原因很多:夫妻意見不一、分開、搬家或是守寡均是。

  「生命權大聯盟」表示這是科學的過失。對於這些夫妻,科學只在具體解決他們不孕的痛苦,卻隱瞞冷凍胚胎,及之後碰到的問題。民眾也曾於五月十一日上書法國總統,譴責政府拿人類胚胎作為「生物材料」。

  Cecos研究中心目前碰到的還不僅止是胚胎孤兒的問題。因為人工生殖技術要得到最好的懷孕率,就是植入比以往更「新鮮」的胚胎,因此體外受精胚胎的「候選者」就會愈來愈多,多餘的胚胎只好被冷凍,以便要第二個或是第三個孩子時使用。

  還有一些想再生孩子的父母,他們寧願製造新的胚胎,而不要使用「庫存」在研究中心的胚胎。這些父母認為庫存胚胎「存放有段時間了」,或是對這些冷凍胚胎的真實年齡有疑問(當初和他們一起「製造」的那一批兄弟姊妹有些已經出生)。面對這些「剩餘冷凍胚胎」,有些專家表示解凍後得以出生的只有二千位。

註釋:
1.Centres d'etudes et de conservation des œufs et du sperme精卵保存研究中心。

<回目錄>


美國最新調查顯示:「支持墮胎應合法者」比例下降

  【lifenews.com美國2009/04/29】美國丕優研究中心(Pew Research)最新調查發現,支持墮胎應合法的比率已出現近十五年來最低值。這項調查期間是由今年三月31日至四月21日止,共訪問了1,521位成人。(見表一)

  表一:美國去年八月與今年四月,民眾對於「墮胎是否應合法」調查訪問表

 

2008年8月

2009年4月

 

 

應合法%

不應合法%

應合法%

不應合法%

由應合法轉為
不應合法的百分點

總數

54

41

46

44

-8

男性

53

42

43

46

-10

女性

54

42

49

42

-5

18-29歲

52

45

47

48

-5

30-49歲

55

40

50

41

-5

50-64歲

58

37

47

41

-11

65歲以上

46

48

36

48

-10

18-49歲男性

53

42

45

47

-8

50歲以上男性

53

41

40

45

-13

18-49歲女性

55

41

53

41

-2

50歲以上女性

53

42

45

43

-8

  由表一得知,根據今年四月訪調結果,認為墮胎應合法與不應合法之間只差二個百分點。丕優和其他研究中心每年均對美國民眾訪問相同問題,這是自1995年以來,差距最小的一次。原本去年八月贊成墮胎應合法的人佔54%,今年下降為46%。

  至目前為止,在44%「墮胎不應合法」的人數當中,認為墮胎在大部分情況不應合法的佔28%,在任何情況都不應合法的佔16%。總數比去年的41%稍高。

  男性認為墮胎應合法的總數由去年八月的53%,降至今年四月的43%,降低了十個百分點。女性則由去年的54%,降至今年的49%,降低了五個百分點。

  由年齡層分布情形來看,五十歲以上認為墮胎應合法的總數也下降了十至十一個百分點;五十歲以下者則下降了五個百分點。

  美國學生生命聯會(Students for Life of America)執行長Kristan Hawkins認為訪調結果顯示了自1973年「羅依對韋德墮胎案」(Roe v. Wade)後,人們對墮胎應否合法觀點上的大幅轉變:由原本的支持墮胎轉變為支持生命。她表示這是生存者的心態,也是正義的心態,人們需要的是正義與和平,無論是已出生者或尚未出生的胎兒皆是。

<回目錄>


莎拉培琳一家人倡導青少年守貞

  【lifenews.com華盛頓 DC2009/05/06】前美國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莎拉培琳(Sarah Palin’s)一家人繼續倡導貞潔教育。在一場媒體訪談節目中,她十九歲的女兒Bristol現身說法,談及自己懷孕生子的心情。

  在接受美國ABC電視台「早安美國」節目訪問時,Bristol提到,對青少年而言,貞潔才是最切合實際的觀點,她很希望自己當時發生性行為前能夠再等一等。她在紐約市推廣「全國青少年懷孕認知日」(National Teen Pregnancy Awareness Day)時也表示,雖然當時是出於自己的決定而懷孕,但是貞潔對青少年還是最好的選擇,是100%預防懷孕的好方法。

  Bristol提到自己四個月大的兒子Tripp時,她認為他不是一個「錯誤」,而是一個「祝福」,是她「一生的愛」,她愛她的兒子,但若是可以重來,她還是希望自己可以晚一點再生孩子。她表示:「有了孩子後,生活完全改變。為了Tripp,整晚要起來好幾次,換尿片,沖奶粉。你生活的優先順序澈底改變。」

  莎拉培琳的先生Todd談到女兒Bristol時表示,他們一家人共同面對這件事,也願意和Bristol一起,和其他青少年分享她這一年來的經驗,幫助其他女孩用貞潔保護自己不會未婚懷孕。Todd說道:「我們以Bristol自豪。她是個盡責的好媽媽,很辛苦。我們很自豪她願意挺身而出,擔負起倡導貞潔的責任」。他還說道:「青少年要發生性關係前,要先想一想後果,和當了父母親之後要負的責任。這個責任重大,你根本沒有時間交朋友。」

<回目錄>


法國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具法律身分

  【genetique.org法國2008/08】2008年8月22日法國官方公報宣布,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皆允許具法律身分,且可為其安排葬禮。這兩條新法令已於今年2月經由最高法院同意。直至新法令規定之前為止,22週以內、五百克以下的死亡胎兒只能被視為醫療廢棄物,丟入醫院焚化爐焚燒。

  法律修改的起因源於三個家庭希望為他們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分別為18-21週,155-400克)申請登記法律身分遭拒。按世界衛生組織於1977年定義,22週以上、五百克以上的胎兒才有能力存活,故此以前死亡者,均視為醫療廢棄物。但如今法國政府修改了這項定義。

  法令之一規定已亡的胎兒比照過世的孩童,戶口名簿上需登記誕生紀錄,如出生的時間和地點;另一條則規定院方須開立已亡胎兒出生時間和地點的證明。包括修改戶口名簿的相關法令也於同時間公布於官方公報上。司法部長及衛生部長均表示這是基於人道考量,且回應喪失胎兒的悲傷家庭所採取的務實措施。

  性解放者則擔心這幾條法令「挑戰墮胎的權利」。由於支持墮胎與反對墮胎雙方對胚胎身分至今猶有疑義,有人認為恐怕會再度掀起兩邊陣營的爭辯。幾個家庭計劃組織也譴責這幾項法令將破壞他們很不容易取得的幾項主權:自由決定墮胎權、女性身體自主權、決定孩子的數量和發生性行為的自由權。

  「人民運動聯盟」【註1】議員Philippe Godsselin表示,條文中著重的是生產的概念,是由醫院證明產婦娩出未出生便死亡的胎兒。墮胎則不同。墮胎並非生產,兩者之間毫不相關。法國全國婦產科聯盟【註2】十分贊成這幾項法令,表示是由司法的角度體恤悲傷的父母,因為在法國尚未賦予胚胎法定身分。

註釋:

  1. Union pour un Movement Populaire, UMP.
  2. Le Syndicat National des Gynécologues et Obstétriciens de Frances, Syngof.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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