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分享》

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于安 口述

  我不能說我勇敢,但是這樣的選擇,心裏自有一份踏實,也有一份心安。

  十年前,我做錯了一件事──在一個糊塗的因緣下,我懷孕了。但是,我,未婚。當時的情況告訴我,如果我把孩子生下來的話,只能當一個未婚媽媽。

  由於人身是很難得的,很不容易有做人的機會,斷送一條人命,讓對方失去做人的機會,是一件很殘忍的事。因此,我堅持在任何情況下,不管承受多大的艱辛困苦,一定要將孩子生下來,不可墮胎!因為,我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未婚有孕;這帶給親人一陣風暴。當時家人分成兩派,一派是:為了我的前途著想,孩子生下來後,送給人!一派是:是自己的孩子,當然可以留下來自己養育。

  孩子生下後,是個女娃娃,我知道互為母女,這是一份特別的緣份,所以我親自養育,並幫助孩子學習佛法,導引她有個正確的人生觀,改變命運,乃至成就法身慧命。我自己當然也重新再來過,遵守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以戒律做為人生的導航,就不會再走錯方向了。

  如今,孩子將近十歲了。雖然身為一個單親媽媽,身兼父職,這一路走來,碰到很多障礙,很辛苦的。但是,我做應該做的事,不管能力如何,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容易的也要做。總而言之,盡力而為就是了。現在,看到孩子健康活潑地活著,再怎麼辛苦都值得!

  另一方面,我也很慶幸的,或許是佛菩薩的幫忙吧,我也碰到善緣,鼓舞我繼續前進;也深信秉著佛陀的教誨,一定可以克服種種困境,所以我對未來還是很有信心的。

  當初,我沒有用另外一個錯誤(墮胎),去掩飾前一個錯誤(未婚懷孕);相反的,面對自己的錯誤,擔負起責任。我不能說我勇敢,但是這樣的選擇,心裏自有一份踏實,也有一份心安。

  再者,以前父母所擔心的:未婚,帶著一個孩子,這一生大概就沒什麼前途了。所以要我把孩子生下來後,送給人。我的體會是:勇敢地面對自己的錯誤,心性平和地擔負起責任,這就是成長,這就是前途!因為這裏面會滋生出一股堅毅不拔的力量,陪你走在人生道上。

  當然,我更要奉勸各位未婚的朋友,要潔身自愛,不要犯了和我十年前同樣的錯誤。不管怎樣,未婚卻有兩性關係,總是不對的,總是種來日苦果的因。所以,不要糊塗,要克己復禮;有禮法,有規矩尺度,才會有健康的人生!

資料來源:宣化上人等著,《無辜的小鬼》,台北:法總中文部,2007,1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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