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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禮之四

殯葬禮慶祝的一些重要問題   

潘家駿 神父

一、對喪家的牧靈服務

  在堂區有弟兄姊妹去世了,堂區可以有組織地行動,幫助喪家,直至安葬之日,甚至安葬之後的一些後續工作。我們可以怎麼做?

  我們需要一個特別的牧靈小組(包括本堂神父),特別是在堂區有弟兄姊妹過往時,及時向喪家伸出援手。通常這個牧靈小組可以在兩個階段幫助喪家:

1. 在去世及舉行殯葬禮之間階段:

  在這一段時間,喪家必須作許多決定,一般的喪事俗務,葬儀社會幫忙處理,不過教會的禮儀及埋葬聖山的問題等,就必須由牧靈小組支援及幫忙。最好及最理想的準備方法是由喪家與牧靈小組一起透過分享,來準備最能表達亡者生命的守靈祈禱、守夜祈禱及殯葬禮等禮儀。而這樣的準備方式,才是使殯葬禮達到牧靈功效的最好方法。除了這些服務之外,可能有些家庭需要更多的服務,例如幫忙照顧小孩或老人家或準備食物等。當然,安慰、支持、鼓勵那些處在哀痛中的亡者親人,也是牧靈小組的主要工作之一。而特別是舉行殯葬禮的時候,面對許多的非教友親友,更需要招待員的幫助引導。

2. 殯葬禮之後:

   拜訪鰥寡孤獨者,如果需要的話,也可以幫忙及安排作七或百日或週年的紀念禮儀。

  以上這些幫忙都是非常具體的,不過要讓這些具體的牧靈服務發揮效能,那麼堂區應該提供小組成員一些基本的牧靈及禮儀訓練。


二、禮儀中的記號

  誠在殯葬禮儀中,我們用了許多的記號,諸如復活蠟、聖水、香,以及福音書及十字架等,這些記號都應該清清楚楚地被表達出來(其意義見「天主教殯葬禮歷史 - 基督徒生死觀在歷史中的具體表達」一文)。

  福音書(或聖經)可以在迎接禮時就覆蓋在靈柩上,這個行動表達了天主聖言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時福音書在此也作為救恩的證物,印證亡者已被基督救贖,是基督的肢體,已經擁有復活的希望。十字架則是強調出我們在領洗時已經受到耶穌的邀請,並已經接受這邀請,要藉著十字架,而活出我們做為基督徒的生命。這十字架正是基督徒奧蹟的標記,標誌著我們已經走向復活及生命的道路。

   在殯葬禮規(38)中還特別提到:「只有基督徒標記可以放置在靈柩的周圍,任何其他的標記,諸如國旗、旗幟或協會的徽章等,在殯葬禮儀中是沒有位置的。」這標記應該要能說明基督徒的盼望,以及與基督出死入生的生命。亡者的遺物如果要在禮儀中使用的話,最好使用在守靈祈禱或守夜禮中。環繞靈柩四周的花飾不用太多,也不用太繁複,只要環繞一圈底座就可以了,目的就是不要模糊了基督徒的標記,這些標記應該是簡樸、美麗、清楚。親友贈送的花圈及花籃可以擺在教堂門口或四周,千萬不要讓靈柩周圍及聖所的花飾搶奪了真正該表達出來的基督徒標記。


三、禮儀中的音樂

我們分幾項要點來說明:

1. 為什麼需要音樂?

   殯葬禮規(30)中特別提到:「在殯葬禮中,音樂是不可或缺的。它讓團體能夠表達出那單靠語言所無法表達出的信仰和感受,它同時也有一種安慰舉哀者,並幫助他從悲痛中昇華的力量;同時也在信德和愛德中,使舉哀的聚會團體結合為一。」因此,音樂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

2. 音樂的功能?

   不管使用何種音樂,它都該當能夠「支持、安慰及昇華參禮者,並能在他們內產生一種望德,一種對基督戰勝死亡,並分享基督勝利的盼望(31)。」歌詞也應該要表達出「基督受苦、死亡及復活的逾越奧蹟,同時應該與聖經的經文相聯繫(30)。」

3. 音樂的選擇?

   選擇的方式不是以亡者的喜好為主要標準,而是要以所慶祝的基督奧蹟為選歌標準。

4. 音樂的練習?

   平常就該準備備用。如果堂區的聖詠團能夠出席殯葬禮,那麼音樂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但由於殯葬禮常常是在在普通的日子舉行,聖詠團很難齊聚為殯葬禮獻唱,所以在平日就可以訓練牧靈小組及其他的弟兄姊妹。李振邦神父的作品很容易唱,也很悅耳,更重要的是非常貼切殯葬禮的精神。


四、禮儀中的講道

  在殯葬禮規中,提到司祭的角色時,特別強調他是「信德的導師及安慰者」。他肩負著把整個禮儀慶祝的各項儀節聯繫在一起的重責大任,他正在慶祝的是某一個特別的人(女人、男人、老年人、年輕人,甚至是小孩子)的逾越慶典。因此,在講道中,他也應該發揮信德導師、安慰者及生命慶祝者的功能來。

  殯葬彌撒中的講道應以在彌撒中所宣讀的讀經做為基礎,而為了讓讀經和講道符應亡者和喪家的生命景況,就應該按照《羅馬殯葬禮典》標準本所提供的讀經選集選擇適合的讀經。舉幾個例子如下:

- 為嬰孩的葬禮(掉落的麻雀):
依四十九8, 14-16(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詠八十四4-8,12(麻雀靠近禰的祭壇找到了住所,燕子也找到了安置幼雛的窩巢……);若壹三1-2(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瑪十28-31(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下)。

- 為病故的小孩子或年輕人(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
智四7-15(義人縱或夭折,亦必獲享安息);詠一三一(就像斷乳的幼兒,在他母親的懷抱中,我願我的心靈在我內,與那幼兒相同);羅八14-18(我們是天主的子女,……是基督的同繼承者……);谷十13-16(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

- 為父母親(不止息的愛):
依四十九8,14-16(初為人母的,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詠廿七1,4,10,13,14(使我一生的歲月常居住在上主的殿裡);若壹四7-12(愛就在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祂愛了我們……);若十九25-27(看,你的母親!……)。

  以上只是簡單地舉出幾個例子來,而除了上面的例子,另外也可以找到為老人家、為突然死亡者、為意外事件死亡者、為活出典範生活的人、為活出信仰的人等的讀經。而透過講道,司祭可以幫助參禮者瞭解天主在聖言中所教導我們的生死真理,以及亡者那分享了基督逾越奧蹟的生命。

  在講道中,司祭可以幫助他的聽眾從天主的角度來看死亡和悲傷難過。讀經正是向我們顯示天主如何在祂子民的生命中行動,而講道就是要幫助聽者去看到同樣的行動也要在我們的生命中發生。另外,在講道中,司祭也應該幫助團體在信德中去回應天主的旨意,並且欣然誠服地接受天主的旨意。

  一般來說,講道內容的依據可以有三個來源:

- 讀經:主要的來源就是在禮儀中所宣讀的讀經,而福音又是整個講道的核     心。
- 禮儀:禮儀所提供的儀式、標記及祈禱經文,而所有的禮儀儀式、標記及    禱文都是以聖經為基礎的(參:《禮儀憲章》24)。
- 團體及亡者的生命:團體及亡者的逾越經驗。

  要特別注意的是,殯葬禮講道應避免歌功頌德。

五、禮儀本地化的問題:家祭和公祭

   實際上,告別禮結束,功德已經圓滿,不需要再加別的儀式了。但如果有實際的困難,非要按照本地的風俗習慣,舉行家祭和公祭,那麼千萬要小心,不要讓這儀式成為殯葬禮儀的外一章,好似與教會的殯葬禮無關一般。事實上,目前所行的家祭和公祭,實在看不出來和前面的禮儀有什麼聯繫。情況常常是,前面的殯葬禮是教會的事,而家祭和公祭變成了葬儀社要處理的事。因此,在情感和情緒上,常常會產生很大的落差。

  基本上,我們對家祭和公祭是肯定的,不過應該予以基督化,使之表達出以下的功用,一如其他送終送葬的所有儀式所表達出的功用一樣:一、過渡(transition),即由一處境過渡到另一處境;二、肯定或強化,及表達出我與亡者的關係、亡者與天國的關係,以及我們將來重逢的盼望;三、標記和內容應該都要能反映出基督由死亡過渡到復活的逾越奧蹟幅度。

  為了解決這個困境,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將家祭和公祭儀式加以精簡,並將之融入告別式當中,如告別曲的前後,或是在禮儀的最後。關於這一點,可以再繼續思考及探討。


六、諸聖相通功(紀念)

   紀念亡者,除了在逝世紀念日、追思已亡或清明節等特定日子為他們獻彌撒,並上聖山追思之外,堂區也可以設計具有創意的祖宗牌位,將新亡者的名字鑲入其中,以便團體及個人紀念他們。另外,還有幾種紀念的方式可以採行:

- 捐錢或禮物給慈善機關團體。
- 捐錢或禮物給堂區為特定的牧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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