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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愛的主教弟兄們: 以極大的信任和希望,我將有關應用一九七○年改革前的羅馬禮儀的牧函,以自動詔書方式致送給你們各位牧人。此文件是很多反省、多次咨詢及祈禱的成果。 新聞報導和沒有足夠資訊所做評論,製造了不少混淆。有了非常分歧的反應,有的欣然接受,有的無情反對,面對實際上還不知的內容。此文件面對最直接受到反對的兩種憂慮,我願意在這封信內更密切地談談。 首先,憂慮的是怕此文件降低梵二大公會議的權威,特別是大會主要決議之一禮儀革新。 這種憂慮是無根據的。首先要說保祿六世所公布的,以及後來若望保祿二世兩次再版的彌撒經書,顯然是,並繼續是感恩禮的正常形式(Forma Ordinaria)。大公會議前的最後羅馬彌撒經書,一九六二年以教宗若望廿三世權威所公布的,並在大公會議時使用的,現在可以作為感恩祭的特別形式(Forma Extraordinaria)予以使用。把羅馬彌撒經書的這兩種版本,說成好像是「兩種禮節」是不當的。更好說是一體兩面,是同一禮節。 對於用一九六二年特別形式舉行彌撒的經本,我願大家注意,事實上這本彌撒經書依法從來沒有取消過,因此原則上說,一直是許可用的。在引進新彌撒經書時,似乎對應用先前的彌撒經書,沒有必要發布特別的規定。可能當時想,會有一些個案,可在地方層級以個案處理。不過後來,很快發現不少的人深愛使用革新前的羅馬禮,那是他們自童年起就熟悉的。這特別在某些國家,當地禮儀運動為很多人提供了顯著的禮儀培育,同時個人對以先前的形式舉行禮儀有深刻的親切感。我們都知道,勒菲佛總主教領導的運動,對於舊有彌撒經書的忠信,成了他們身分的外在標記;由此而產生分裂的理由層次滿深的。很多明明接受梵二大公會議約束力,也忠於教宗及主教們,可是他們也期望恢復他們先前所喜愛的聖禮儀式。特別發生在許多不忠於新彌撒經書的規定舉行彌撒的地方,這樣居然被認為是授權或甚至要求創意,結果往往導致禮儀的變形,使人難以忍受。我是根據經驗說的,因為我也曾生活在這個階段,有希望也有混亂。我曾看到禮儀如何被任意歪曲,為深植於教會信仰的人,產生深刻的痛苦。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感到不得不以「天主的教會」自動詔書(一九八八年七月二日),為使用一九六二年彌撒經書提出指示。不過該文件沒有細節的規定,而是一般性地呼籲主教們慷慨地回應,那些申請使用此羅馬禮的信友的「合理要求」。同時,教宗首要地願意幫助聖碧岳十世社團,恢復與伯鐸繼承人的圓滿合一,並設法治癒所經歷的痛苦傷口。可惜此修和並未達成。不過,有幾個團體感激地使用自動詔書所提供的可能性。另外,這些族群以外的人,為使用一九六二年的彌撒經書還有難處。因為缺乏具體的法定規則,尤其主教們在這種個案上,時常怕大公會議的權威會產生問題。在梵二大公會議後,推定使用一九六二年的彌撒經書的申請,僅限於與之一齊成長的年老的一代,可是這期間,清楚證實年青人也發現這種禮儀形式,有其吸引力並覺得它是與至聖聖體奧蹟相遇的方式,特別適合他們。因此對一九八八年自動詔書未曾預料的清楚法則的愈感需要。本文件的規則,也是為幫助主教們不必一直要評估,如何回應這些不同情況。 另外,在討論此期待中的自動詔書所表達的憂慮,即廣泛使用一九六二年彌撒經書,可能在堂區團體內,引起混亂或分歧。這種憂慮也使我感到沒有根據。使用此先前的彌撒經書,必須先有某種程度的禮儀修養,以及拉丁文的一些知識;兩者都不常有。從這些具體的情況看,新的彌撒經書,一定還是羅馬禮的正常形式,不僅因為法定的規則,也是由於信友團體目前的情況。 教宗本篤十六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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